法兰螺栓复用作业通用准则
发布时间:2026-09-23 浏览次数:172
法兰螺栓复用作业需同步遵守以下通用准则:
单一片法兰上,螺栓规格、数量严格遵循 ASME B16.5 表格要求,新旧螺栓禁止混装混用;
压力等级越高、介质易燃易爆 / 有毒有害工况,螺栓复用管控要求越严格,高压剧毒法兰优先选用全新紧固件。受控重复使用执行清单(全部满足方可复用)
螺栓拆卸全程无暴力敲击、无过往超拧过载使用记录;外观全检:螺纹无拉伤、毛刺、锈蚀、磕碰凹坑,无可见表面裂纹;彻底清除螺纹内部旧润滑脂、杂质、氧化皮,保证螺纹顺滑通畅; 统一涂覆工艺规定的专用螺纹润滑剂。
按照标准扭矩对角分步分级紧固,完整记录扭矩数值、螺栓复用次数;提前设定单根螺栓最大复用次数,达到次数上限直接报废。 出现任意以下情况,紧固件直接报废,禁止复用。
螺纹存在拉伤、锈蚀、变形、拉伸颈缩、表面裂纹;螺栓经历过超拧过载、高温长期蠕变工况; 接触强腐蚀介质,紧固件表面出现腐蚀麻点、锈蚀层;高压、剧毒、易燃易爆关键法兰,多次循环拆装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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